关于举办“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”和“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”培训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,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,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,以满足行业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城建培训中心将举办“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”和“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”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:
1、在岗未取得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》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2、已持有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》的人员(企业经理、部门经理、管理员),两年以上未年检。
二、 培训教材、内容
培训将采用“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”统一教材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、《物业经营管理》三门课程为课,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,面授期间将进行辅导和各科。
三、培训师资
城建培训中心“师资库”教授、与学者授课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五、继续教育
对已经取得的人员,拟定每二年进行继续教育,在二年期间如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,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。
六、、及使用说明
: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。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教考分离。
:合格者,颁发 “城建培训中心”印制的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》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各大城市
联系电话:
联 系 人:李老师 鲜老师
八、其它
1、 参加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(学
籍卡1张、准考证1张、1张);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
印件1张;
2、 参加复检验证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,报到时请携带本人
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;并提交本人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
位》,进行继续教育记录、注册。
二〇一〇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