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、美发展,符合省内外室内设计技术、家具设计、展示设计及相关行业发展和创新型技能人才要求,具备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技能、创新能力、艺术修养和职业素养,并具有一定业务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实用人才。
毕业生可在房地产公司、建筑装饰工程公司、建筑装饰设计公司、室内设计企业、家具制造企业、专业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与管理工作。
二、人才培养规格要求
通过学习室内设计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、基础理论,实践相应专业的设计及管理等基本技能,使毕业学生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比较系统地掌握室内装饰、装潢、展示,家具的设计及施工工艺、工程概预算、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;
(二)具有一定从事本专业业务的管理能力;
(三)毕业以前,要求获得本专业相关设计师资格认证;
(四)熟练掌握文献、档案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并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
(五)具有恰当的审美观与较强的审美能力;
(六)具有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、创业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体魄。
三、招生对象
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。
四、修业年限与学历层次
标准学制3年,弹性制2-5年;专科学历。
五、毕业合格标准
(一)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。
(二)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27学分,并分别达到各类课程的低学分要求。
(三)符合生体育合格标准。
六、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结构
(一)知识要求
1.具有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,如概论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外语、构成理论等;
2.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,如人体工程学、建筑制图与透视学、室内设计表现图技法、装修构造与施工、室内设计、商业环境设计、家具设计、建筑装饰设计、公共环境设计等理论知识;
3.具有较强的空间概念、较扎实的空间造型知识和敏捷的设计思维,较熟练地掌握设计方法与程序,具备一定的室内方案设计实践经验;
4.熟练地掌握多种设计方案表现技法和技巧,具有绘制方案草图、设计图、施工图和制作设计模型的实践能力,具备一定的设计方案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;
5.具有指导和组织施工、分析解决装饰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技术问题的能力;
6.熟悉市场发展规律,掌握市场调查和市场信息分析方法,能准确把握消费者心理。
(二)能力要求
1.绘画基本能力和运用相关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能力;
2.室内设计、展示设计、装修构造与施工、商业环境设计、家具设计等方面的分析能力、表现能力和一定的现场施工组织能力;
3.一定的市场调研和市场信息分析能力;
4.良好的设计思维表达能力和艺术设计创新能力;
5.一定的美术鉴赏能力和美学知识;
6.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、信息获取能力;
7.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;
8.阅读本专业一般英文资料的能力。
(三)素质要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;
2.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团结协作,职业道德良好;
3.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自学与获取信息的能力,欣赏与鉴别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、开拓创新能力;
4.心灵美好、体魄健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