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声乐中心学习实践系统目标

授课机构:桂林市少年宫 上课地点:桂林市信义路3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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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宫声乐中心学习实践系统目标
 
一、声乐基础学习
(一)课程介绍:
声乐基础班以《中国音乐考级教材》规定的教学大纲为基本内容,根据学员的年龄及生理特点,按以上内容由浅入深、由低至高、循序渐进地分为1至10级安排教学。
(二)指导对象:
          声乐一级    年龄要求:4——5岁
          声乐二级    年龄要求:5——6岁
          声乐三级    年龄要求:6——7岁
          声乐四级    年龄要求:7——8岁
          声乐五级    年龄要求:8——9岁
          声乐六级    年龄要求:9——10岁
          声乐七级    年龄要求:10——11岁
          声乐八级    年龄要求:11——12岁
          声乐九级    年龄要求:11——14岁
          声乐十级    年龄要求:11——14岁
(三)训练目的:
培养少儿对声乐艺术的兴趣和爱好,激发少儿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,帮助少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审美情趣。改善少儿的歌唱素养,促进少儿注意力、理解力、记忆力、模仿力、创造力的发展,从而达到声乐启蒙和普及教育的目的。
(四)训练内容:
发声练习、视唱练耳、基础乐理;新歌学习、律动组合练习;情绪、情感、表情等表演能力训练;模仿力、想象力、理解力、创造力等素质训练;排演成品声乐节目等。
(五)阶段训练:
少年宫声乐基础学习实践系统目标分三个阶段,学习总周期为10年。
阶段(启蒙入门、兴趣培养) 
年龄: 4—7岁    学习周期:3年    含概级别:1—3级
阶段目标:
1、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,了解七个基本音级,学习愉快、自然、顺畅地歌唱
2、能用自己的声音模仿强弱、音色、长短不同的声音。
3、学习区分男声、女声、童声的声音及演唱特点。
4、学会随不同情绪的音乐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。
5、学习简单的短乐句模唱。
6、较好地掌握七个基本音级的音准和简单的节奏型
第二阶段(巩固、素质训练) 
年龄:8-10岁  学习周期:3年    含概级别:4—6级
阶段目标:
1.初步认识2/4、3/4、4/4、3/8、6/8拍号及常用的音符、休止符。     
2.学习采用不同的力度、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。
3.演唱完整、顺畅,发声基本正确、自然,音准、节奏基本正确,歌唱语言清楚,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。
4、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、齐奏与合奏
5、能初步掌握中国民歌的地方风格。
6、学习简易二部合唱,培养合唱意识。。
第三阶段(深化、学会表演) 
年龄:10—14岁    学习周期:4年    含概级别:7—10级
阶段目标:
1、培养少儿对自己的歌唱进行简单评论的能力。
2、演唱完整、顺畅,发声正确、自然,音准、节奏正确;歌唱语言清楚,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;能掌握中国民歌的地方风格及一些外国经典民歌的地方风格。 
3、学习相关音乐理论知识,能熟练的视唱简谱。
4、,独唱及合唱的兴趣和水平、增强五线谱视唱能力
5、二、三部合唱训练。
(六)教学安排
1、、第二阶段教学为三个级别,第三阶段教学为四个级别,每级别学习周期为3学期,每学期为16单元—40学时,每周一单元培训,每单元为100分钟(其中1—15周为常规教学培训,第16周将进行期末艺术实践活动)。
2、声乐基础级别训练的目的、内容、要求,执行少年宫合唱学校《合唱学校培训标准》。
(七)常规公益交流活动
每周五下午5:40——6:40为公益活动时间,教师将根据不同情况为广员制订、安排一系列、丰富、区别于课堂教学形式但又与课堂教学内容相辅相成的声乐主题活动,为广员提供更多相互交流、学习的平台,也为广大家长提供了对声乐教育作更进一步了解的机会。
(八)大型舞台艺术实践活动
为了给学员创造更多肯定自我、展示自我的机会,每逢学期期末将进行舞台艺术实践活动,为学员提供更多实践机会,让家长了解和欣赏孩子的学习成果。
(九)展示、交流、活动
          为给学员创设更好的学习环境及更丰富的学习形式,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相互学习、交流及观摩的机会,合唱学校将不定期举行各种内容多彩的以“歌声伴我成长”、“漓江歌童”声乐为主题的文化苑展示、交流活动。
(十)考级活动
为了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及学员的学习做出考察及评定,便于及时总结教育教学工作,不断改进教法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质量,也更好地为学员创设一个自我鉴定、自我肯定的有效途径及平台,每年暑期将定期组织 “中国音乐声乐”, 学员自愿报名参加,邀请中国音乐考级中心考官赴我宫为学员进行评定。
 
二、声乐表演班
(一)学员选拔
表演班学员必须由本班教师,并通过考核选拔成为表演班学员。
(二)指导对象
具备一定的生理条件及较好的声乐演唱水平,按学员年龄及水平分设为幼儿歌舞表演班及少儿声乐表演班。
(三)训练目的
通过排演形式不同的少儿歌曲,让少儿掌握不同的表演风格及形式,培养演唱人才,建立一支具有较高艺术水准、少儿声乐表演队伍,并为“小桂花”艺术团合唱团输送人才。
(四)训练内容
表演班课程包括排演一些的独唱、表演唱、小组唱的少儿声乐作品,学唱歌剧、戏曲、曲艺选段等,每学期课程还涉及基本形体训练(手、眼、身、法、步等)
三、声乐亲子班
(一)指导对象
具备一定的生理条件的3.5岁——4.5岁的幼儿
(二)训练目的
主要通过融合语言、游戏、体态律动、歌唱、乐器演奏、即兴创作与表演及美术等综合艺术形式,满足孩子对美好音乐的原始需求,通过艺术教育手段达到孩子健全人格的目的,使整个音乐的乐趣充满每个孩子的心灵,循序渐进中走进艺术。
(三)训练内容
语言:将儿歌、歌谣等,运用说唱等形式进行节奏练习
律动:运用身体去表现内心的各种感受
音乐游戏:把各种教学游戏化,使孩子在玩习音乐。
合奏:奥尔夫音乐乐器和各种打击乐器合奏
创作:通过词句、节奏、律动、故事、配乐、戏剧等创作题材需求自我发展,发挥潜能。
歌唱:独唱、齐唱可以用各种乐器可以自己为自己伴奏,也可以边唱边跳。
 
四、桂林市“小桂花”艺术团合唱团
(一)团员选拔
成为合唱团的正式团员必须先由合唱团启蒙班到学员,后经考核选拔成为正式团员。首先,启蒙班学员采取学员自荐、教师,专人选拔的方式进入启蒙班,经考核升级为学员。
(二)指导对象
具备一定的生理条件及声乐演唱素质,按学员年龄及水平分设幼儿歌舞表演训练班(4—6岁)、合唱团启蒙班(6至7岁)、合唱团(7至8岁)、合唱团(8岁以上)。
(三)训练目的
通过排演风格不同的中外合唱,让少儿掌握不同合唱的表演风格及形式,培养发现演唱人才,建立一支具有较高艺术水准、少儿声乐表演队伍,努力成为广西乃至的合唱团,承担并完成桂林市重大演出和出访任务,为各类艺术院校培养和输送声乐艺术人才。
(四)训练内容
合唱团课程为每周2.5学时,包括基础发声训练课、合唱作品排练以及声乐考级内容。合唱团启蒙班则以发声练习、声乐考级内容、表现力、基础乐理为主,与合唱团、合唱团学员不同。合唱团的学员在完成声乐考级内容的基础上,进行视唱练耳、律动学习等,通过排练简易合唱,根据学员的年龄和自身特点,因材施教、科学、系统、规范的加强合唱训练,从小培养严肃认真的自觉学习态度,让学员掌握不同合唱作品的表演风格及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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